羊棒骨

羊棒骨大巴车开进天祝时我正迷糊着从座椅上醒来。我向窗外看了看,沿路是一如既往的荒山戈壁。我正要再闭上眼睛,又感觉人群骚动起来,于是便好奇地扭过脸去:一些白色的小点点随着车的前行而离得越来越近,那不就是羊群么,起先我是这么想的。阳光倾斜着照出它们的轮廓,一个牧人正叉着干草往地上铺撒,有些撒在它们身上远远看就像一群玩疯了刚回家的孩子。有人说,那是白牦牛。我努力辨认着,想看得再真切些,但是车开过去了。

路开始不平,颠颠簸簸,摇晃着。我还在想那些个白色小点点。临消失前,它们中的一个好像抬了头,那牧人也向我挥了手,他说了些什么吗?还要再想,车就停了下来。

路变得窄了,地面上不知是被牛车压的还是雨水冲刷的,形成了一条条浅沟。

“前面的路车开不进去了,下吧,走过去。”司机说。

我拿上了手机和老胶片相机。

天色有些微暗,鼻子里全是青草、小溪和泥土的味道。旁边一侧的低矮草场被铁丝木桩简单围住。距离路边一公里的地方有几间白色的平房,它就在山脚之下,山看着并不高,那里有烟慢慢升起来。人就顺着泥路,三三两两地往前走着。

后面呼啦啦来了一辆吉普车,不紧不慢地开在行进队伍旁。

吉普车司机探出脑袋,冲着不知谁说:“有人要坐车吗?前面还有一段路要走,累的人可以上来坐车过去。”

早坐累了。

有这样的山路走,谁还要坐车呢,我心想。

“没有人要坐车吗?”吉普车司机又问。

似乎连最聒噪的人都变得安静了,大家只自顾自的往前走。

胶片还剩下最后两张,我觉得拿着有些多余,一边走一边想着这最后两张照片该留给谁。我停了下来,取下镜头盖放在衬衣胸前的兜里,拉远焦距,拧了拧对焦环,上了卷。从取景框里却看不到什么特别的风景,又把拨杆儿合上了。

“松子,”声音从后面传来,雷子走上前说:“还是卡片方便啊,就快门按一下,什么都有了。也不占地方,出门在外东西拿得越少越好,谁像你成天背那么大一个包,把家都背上了吧?看着都累。”他咧嘴一笑,黑脸上露出两排白牙。手从胸口的背包带一直捋到腰上,随意地拍了一下黑色的小挎包。

我把镜头对准他的脸说:“是啊,我本可以拍你,但你太黑了,对不上焦。”

他嘟囔了一句,不再理会我,往前走了。

阳光从前面照过来,有些晃眼,逆光下人群的背影在摆动。

“咔嚓”,第35张。

到白房子时羊肉已经上了桌,用脸盆大小的不锈钢盆装了满满三盆。

一盆放在火炕上,段老师光着脚和几位老前辈蹲坐在炕上,他脚边放着一盘花生米,一瓶盖白酒,一部iphone5,这样便可以安然度过不吃羊肉的几个小时。

一盆放在火炕旁边的矮桌上。说是矮桌,其实是茶几。茶几上散放着纸杯、碗筷、凉菜、切开的发面饼和几包兰州烟。房间里很暗,没有开灯。墙上挂着美女挂历,美女斜着腿坐在阳伞底下,远处是碧蓝的大海,海里没有人。旁边挂着几个人的合影照片,背景是一间白房。我认得照片里的一个女人,她正站在我旁边。

“你咋还不去吃呀!”女人说。

我不好意思了,好像站得太久,看光了人家的隐私。

“这就吃,这就吃。”我说。

“快吃吧!羊肉凉了吃可要坏肚子!”女人笑着,用手在围裙上胡乱抹了一下。

我走出房门。

第三盆羊肉放在院子的地上。

馆长和大波在烤羊肉串,周围散落蹲着一圈人,眼巴巴的等着烤熟吃肉。烟熏得他们睁不开眼,却也不肯放下手上的兰州烟,虚忽忽雾蒙蒙。我吃了一串刚烤好的肉串,大块肉油厚多汁,可这还不够过瘾。我想到地上还有一盆羊肉,那里面竖着一只羊腿,足有40厘米长。我一把抓来,狠狠地啃了下去。

伟华和一个陌生男人走了过来,他有着和伟华一样的小眼睛、粗眉毛、圆圆脸,只是多了副金丝边眼镜,一脸憨厚的模样。男人手里端了一个圆盘,盘上是三个空酒杯和一瓶白酒。

“这是我爸爸。”伟华说,他脸红红的,眼睛发亮。

“我们俩一起给大家敬个酒!”他说。

“叔叔好!”我说。

男人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脸上的胡渣也跟着一起颤。他拿起白酒往每一个杯子里都倒了三分之一的酒,然后把第一杯递给了我。

“我们这边人喝酒有个规矩,来是客人,敬酒要喝三杯,代表敬天敬地敬父母。姑娘,喝了吧!吃了那么多羊肉,一定要喝点白酒,好消化。来,第一杯,敬天!”

喝酒这件事我向来不爱推三阻四,想喝便端起来一口喝干,仰脖时看到太阳正落,是最好看的朱红色。

“好!痛快!”伟华说。

男人又拿起一杯,说:“好!第二杯,敬地!”

第二杯酒有些沉,喝下去似乎不辣了。

“牛!”伟华又说。

“最后一杯,来,敬父母!”男人说。

人们有些兴奋,谁讲了个笑话,让我们大笑一通,后来又重复了一遍,我们笑得更厉害了。

我手里拿着啃得干净的羊棒骨,举过头顶——如果我头发够长,我会用它把头发穿住盘起来——用骨节对着太阳。就这么打算,拿回去,蓄起头发装扮成一个原始人。

光线和刚才不一样了,变得越来越暗,夕阳正努着劲留下最后一点颜色。

我看到骨头挡住的白房子后面是一个小山坡,山坡上有白色的小点点,每一个白点都被罩上一层金边,它们都不动。

我想我需要再辨认一下那些白色。

那应该是白牦牛,我想。走近了些看,确实是羊群。我用步行的速度往那爬,它们却离我越来越远。

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

我不停地往上爬着,已经看不到白房子了,也看不见了人群。往左走一些,是羊群吃草的山坡,再走就是下坡。

我坐了下来。草湿漉漉的,摸上去不扎手,也不带泥。

夕阳把对面的山坡染成了金黄色,天上横着的一道道云也是。如果手边有颜料,用的最多的颜色一定是土黄。山的形状变得立体,连上面的每棵草都看得清晰。我会用土黄或者泥沙做底,木炭条松松画出山的轮廓起伏,白水粉圈出几朵云彩或者飞在天上的羊。山上可能要有一间房子,旁边拴着一只驴。两个山洞是山的眼睛,再长出胳膊和腿脚,就像行走的巨人。回去把它画下来吧,或者不画。画画要有状态,否则就会像喝酒,两口就醉了。

记忆是不可靠的,我想到用手机把它拍下来。可手机也是不可靠的,没电了。

“好吧”我有些庆幸,“还有你呢。”

“咔嚓”,最后一张。

我又成了走在最后的落队的人。以前和一位胖朋友聊天时我们经常自嘲说:慢是一种态度——总能给自己的摆弄和流连忘返找到借口。

我将胳膊抱在胸前,蹲下来看一汪小溪。天色暗得只有水面还反射着红光,溪下石头摇晃着打盹,映出来在做红色的梦。

远处有人在喊集合,我站起来,快走了几步,像是喘不过气来。大巴车的车灯已经打开,尾巴冒着热气。我真希望自己不用去看这些。

车厢里,我摘下相机,放到背包里。然后调整好坐姿,放下车座扶手,闭上了眼睛。

这时我想到我把羊棒骨落在山坡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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