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美学的误会

文/房聖易

摆脱美学的误会

一、“美学”的误会 

1750年,在我们的历史里也就是清朝乾隆十五年,在这一年里,乾隆皇帝为了孝敬他的母亲,决定动用448万两白银在北京西郊兴建一座花园,这座花园后来被命名为颐和园;同样是在这一年,乾隆一生最钟爱的男宠和珅,在北京西城驴肉胡同出生了;还是在这一年,遥远的欧洲中部,德国的哲学家鲍姆加登出版了一本名为《Aesthetica》的书籍。很多人认为这本书的出版标志了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产生,而Aesthetica这个词也从此被当作这一学科的名称。也就是说“美学”这个学科,与颐和园、和珅,三者同岁。 

尽管美学与颐和园、和珅之间有一定的时空联系,但这篇文章不会因此与清宫剧发生更多的关系,这就如同中国的前辈学人在特定的时代局限性之下将Aesthetica(读音为“埃斯特惕卡”)翻译成“美学”一样,尽管这个学科的译名里有个“美”字,但千万不要误以为这是“与美有关的科学”(science of beauty),或者误以为这是教人美丽、使物美观的学问。美学一词来源于希腊文的名词aesthesis,它有感觉或感性认识的意思。美学实际上是一种认识论,所以它历来是哲学的一个附属部门。相对于逻辑学对理性的较真儿,所谓“美学”其实是一门专和感性较真的学问。所以说,美学即使研究“美的感觉”是怎么来的,其重点也是研究这种“感觉”的生成、消失、及其本质究竟是什么。而“美感”并不是唯一的研究对象,因为美感只是人类众多感觉中的一种。 

照字面看,美学当然就是讲美的。这也是这个译名的贻误所在,按照汉语的思维习惯,从这个名字当中我们已经认定了“美”是客观存在的,而事实上美是我们头脑中产生的一种感觉,是一种主观的存在。这就是为什么同样的东西你发自肺腑地觉得美,而其他人可能无动于衷的原因。世间本无所谓美丑,因为有了会审美的人,才有了对于美丑的评判。但是鉴于国人习惯默许生米煮成熟饭的秉性,这个“美学”二字还将千秋万代地使用下去。 

二、“美学”的研究 

一门学科都已经产生了,那学科内的门人们肯定知道应该研究点什么,这看起来是一个板上钉钉的问题。而事实上西方的学者们一直在寻找板子和钉子,他们对于美学的研究对象久有争论。外国人喜欢认父亲,他们几乎为每一件事物都找到了父亲,命名美学的鲍姆嘉登曾被称为“美学之父”。鲍姆嘉登在历史上第一次明确了美学的研究对象,他把美学规定为研究人感性认识的学科。但他的意见并没有在学术界获得一致响应,诸多哲学界的同仁纷纷质疑,并且借此争议将鲍姆嘉登降格为“美学教父”,教父的性质相当于我国的干爹。在美学干爹之后,“美学究竟研究什么”一直是一个引起热烈争议的问题。迄今为止基本形成了三种倾向性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美本身。持这种意见的人在美学门下属于保守主义者,是同行眼里的“原始人”,是迂腐、过时、陈旧等形容词的主人。这种原始美学要讨论的问题不是具体的美的事物,而是所有美的事物所共同具有的那个美的灵魂,那个使一切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根本原因。

第二种意见认为:美学的研究对象是艺术,西方美学思想一直在侧重文艺理论,这个观点在西方美学史上得到了相当一批美学家的认同。这些人是美学界的“野心家”,他们甚至将美学称作艺术哲学,并且要根据艺术家们的文艺创作实践作出结论,又转过来指导创作实践。但是当代艺术的光怪陆离完全不能被传统美学所定义,于是这些“野心家们”跟随着艺术实践的脚步越走越远,成为传统美学的颠覆者。 

第三种意见认为:美学的研究对象是审美经验和审美心理。持这种意见的人是穿着美学内衣的“心理学家”,这种意见是随着19世纪心理学的兴起而出现的,他们主张用心理学的观点和方法来解释和研究一切审美现象,美感在他们的办公室里,已经躺在了一张长椅之上,等待着“心理学家们”从细语呢喃之中分析出她们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摆脱美学的误会

三、美感的缘由 

Come on baby……Oh yes……性快感的产生机制已经不再神秘,人类在持续地生理运动中,脑垂体产生内啡肽并传送大脑由此产生快感。内啡肽亦称安多芬或脑内啡,是一种内成性的类吗啡生物化学合成物激素,它跟吗啡、鸦片一样有止痛功用并能给人带来快感。那么,我们为什么会发出“太美了!”这样的惊叹?为什么在我们面对自然的美景、人造的奇观时,也会在头脑中产生些许快感?是什么,刺激了我们的大脑,让我们产生美的感受?

近代美学家们已经不屑于回答这种问题,那就让我们看看历史上的美学家们给出了怎样的解释: 

1.古典主义:你的样子!

美感来自于物体的样子,美只关形象,而形象是由感官直接感受的,所以只有可凭感官感受的物体才说得上美。就艺术来说,古希腊人一般把美只局限于造型艺术,很少有人就诗和文学来谈美,因为用文字来描绘形象是间接的,不能凭感官直接感受,而必须通过理智来完成。由于这个缘故,古代人就想到美只在物体形式上,这是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的观点。人们最初在物体上看到美,只凭感官而不假思索,便自然地以为美是物体的一种属性。希腊人在艺术上的最高成就主要留存在雕刻上,希腊人从艺术欣赏和创作中形成一种看法,以为美只在“造型”上,而“造型”又主要依靠整体与各部分的比例配合,形体轮廓的安排等,如平衡,对称,变化,整齐之类。所以希腊人所爱好的美主要是所谓“造型美”,也就是形式美。而这种形式的最高理想正是“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单纯到像“没有味道的清水”,静穆到没有表情。 

古希腊人说“和谐”多于说“美”。这与我国的近况相似,“和谐”这个词汇在没有被用于反讽之前确是与优美相关的。希腊人从自然科学的观点去研究音乐,发现音乐在质的方面的差异是由声音在量(长短高低轻重)方面的比例的差异来决定的。要有和谐,就须在量的差异上呈现出适当的比例。他们从此得到结论:任何由各部分组成的整体,如果要显得美,就要拥有和谐的秩序,“秩序”就是部分与整体以及各部分彼此之间比例关系的和谐。它也就是后来文艺理论家所常提到的“寓变化于整齐”或“在杂多中见整一”的原则。他们还应用这个原则去研究建筑和雕刻等艺术,想借此寻出物体的最美的形式,“黄金分割”就是由他们发现的。这个定义广泛流行于古代和中世纪,达·芬奇以及杜勒等艺术大师都穷毕生精力去探求所谓最美的形式。

2、新柏拉图主义和理性主义:神的目的! 

“事物达到了自然发展的顶峰,就是完善,就显得美。”“美即完善”这一说的创始人是新柏拉图派。他们把柏拉图的理式说和基督教神学结合起来,认为每类事物各有一个“原型”,这个原型是上帝在创造世间事物时所预设的一种“目的”。上帝创造每一类事物,都分配给它在全宇宙中特有的一种功能,为了实现这种功能,它就需要一种相应的形体结构。因而世间万物在形体结构上各有不同的模样,一件事物如果符合它那类事物所特有的形体结构而完整无缺,那就算是达到了上帝的“目的”,就叫做“完善”,也就叫做美。所以“美即完善”说的哲学基础是有神论和目的论。十七八世纪西方理性主义哲学家们大半在新柏拉图派的目的论的基础上发展这种美即完善说。他们的领袖是来布尼兹,他把世界比作一座钟,其中每一部机器或零件各有各的功能,各有各的形式,安排得妥贴,具有一种“预定的和谐”,所以是美的。作这种安排的当然是上帝。 

理性派所说的“完善”实际上是指同类事物的常态。例如人既是人,就有人这类事物所共有的常态,五官端正,四肢周全,这就是完善,也就是美;完善的反面是残缺不全或畸形,也就是丑。这一说主要仍从物体形式着眼,强调美的感性与直接性,尽管事物的这种“完善”要通过理智思考才能认识到,但是美的事物所显出的那种完善却只须通过感官就可直接感受到。但是理性派所理解的理性不是我们一般人所理解的理性,而是“天意安排”的合理性,所以它是先天的,先验的。人生来仿佛就有一些与经验无关的“理性观念”,如康德的“先验范畴”以及“德行”,“完善”,美丑善恶之类观念。根据这些先验的理性观念,人才可能有理性认识。判别美丑善恶的能力也是先天的。

3.英国经验主义:与快感同在!

“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种不同的美。”他们明确地把把美和美感等同起来,美感和快感等同起来:美是(对象)各部分之间的一种秩序和结构,由于人性的本来构造,由于习俗,或是由于偶然的心情,这种秩序和结构使人的心灵感到快乐和满足,这就是美感。在他们看来,爱就是美感的主要内容。英国经验派的博克对美下了这样的定义:我所谓美,是指物体中能引起爱或类似爱的情欲的某一性质。我把这个定义只局限于事物的纯感性的性质。不过他同时说,对美的爱和对异性爱有所不同,对异性的爱是一种欲念,是“迫使我们占有某些对象的那种心理力量”,对美的爱却不涉及欲念,只是“在观照任何一个事物时心里所感觉到的那种喜悦”。博克也强调同情在审美中所起的作用。认为同情是一种“社会生活的情欲”,其中包括爱。不过他只把“社会生活”理解为社交生活,这只是一种本能的群居要求。艺术的作用在摹仿,而摹仿也只是一种变相的同情。摹仿的结果总抵不上被摹仿的蓝本,例如悲剧不管对悲惨事件摹仿得多么好,它所引起的同情远不如杀人的场面。

英国经验主义无论在哲学方面还是在美学方面,在西方思想发展史中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它标志着近代自然科学的上升和经院派思辨哲学的下降。他们批判了美在形式、美在完善等形式主义的看法,因为这些看法都以先天理性(上帝的预设“目的”)为根据,而不是从感性经验出发。他们肯定感性经验是一切认识的最后根据,所以把美感的研究重点从对形式的分析转到对美感的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分析上。他们着重地研究人的各种情欲和本能以及快感和痛感,想从此找到美感的生理和心理的基础。这是经验派美学的总的方向。

4.德国古典美学:内外合一! 

“‘美感’是内容经过艺术处理成为作品时的最高成就。而要想让艺术作品能够带给人们美的感受,那就需要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理性与感性的统一。”举例说明一下,当一件艺术作品想要表现一个英雄人物的勇敢,就必须通过事件和动作,塑造出一个具体的形象来。勇敢就是这件作品的理性内容,人物形象就是这个理性内容的感性显现。这样达到理性内容与感性形式的统一,就算是艺术作品,也就算是美。 

从此可见,德国古典美学的定义是只适用于艺术美的。他们认为自然美只是低级美,自然的顶峰是人,人是认识的主体,自觉的人才能有理想或理念,也才能有意识地把理念显现于感性形象。这就是说,只有人才能有艺术,也只有人才能创造美和欣赏美。艺术美之所以高于自然美,是因为它是绝对精神的显现。从他们的理论来看,艺术甚至可以被看作是人之所以超越动物的标志,这或许也是“艺术”在西方国家备受尊崇的哲学基础所在。 

德国古典美学的代表人物黑格尔,提出一种历史发展的观点,这是他对于美学的最重要的贡献: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理性与感性的统一,须注意这个统一是辩证发展来的一种理念,不是悬空的,而是受当时具体情境决定的。他认识到艺术和美尽管都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不同时代却有不同的理念,也有不同的感性显现,这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所以“美”当然也就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5.俄国现实主义:来源于生活!

俄国现实主义提出了“美是生活”。与德国古典美学的定义只适用于艺术美的情况相比,俄国现实主义的定义只适用于无产阶级的现实主义艺术。与阶级斗争相结合的所有学问都显得慷慨激昂,并且透着一股斩钉截铁、绝对正确的“大无畏”精神。作为有过类似社会背景的国人,更容易理解俄国现实主义的美学主张。它毫不含糊地指出艺术不应该从概念出发,而应该从现实生活出发,肯定了艺术的内容就是生活。“现实本身就是美的,但是它的美是在本质上,在内容上而不在形式上”。现实好比金矿砂,艺术“把它加以洗炼,铸成精美的形式”;艺术只是“用现成的内容,给它一个妥贴的形式”。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肯定了生活本身就美,而且把美与真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使得“美”不再是单纯的“美感”,而变成了与阶级立场有关的价值观问题。 

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艺术定义也是从这个美的定义发展出来的:艺术再现生活,说明生活和对生活下判断,因此成为研究生活的教科书。他认为现实生活的美只在内容上,而艺术的美则只在形式上,艺术与现实的区别只在形式而不在内容。依他的看法,形式变,内容可以不变,因此,艺术就可以成为现实的“代替品”。单就现实一方面来看,将处在素材状态的现实内容和已经艺术处理的艺术作品内容作比较,于是断定艺术美远低于现实美,犹如画的苹果之远低于可吃的苹果。这些结论都深深地带有无产阶级烙印。 

摆脱美学的误会

“没用”的美学

美学作为哲学的附庸,早已失去作为一门学科的尊严,如果在当今的大学里,有一门学科需要被取消,相信大部分学者都会投票给“美学”。事实上目前国内的大学里,这一学科已经濒临绝迹,而在美学的发源地欧洲,早在几十年前就有人发出了取消美学学科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因为,并没有什么人关心这个学科是否存在。我本人并不清楚美学对于世界有什么贡献,或许,研究这些“没用”的事恰恰证明了人类的价值。如同人类用纯粹的精神力量去创造与生存无关的艺术,艺术却用灵性的光辉证明了我们与动物的不同。仔细想来,美学对于中国人,最大的贡献可能竟是那被我挖苦了一通的译名。“美学”,多美的名字,若用心凝望这两个字,竟能看到些许“希望”的影子。

2012年于北京后沙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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