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才配叫“书法家”?

——时间是唯一的审判者

书法家,是擅长书法的人,并能能将其推至艺术高度的人——这,是搜狗百科的定义。对书法的定义则是:书写艺术,特指用毛笔写汉字的艺术。

但我觉得,把“书法”直接定义成“艺术”,是对今人对于书法的误解。艺术是个有着西方概念的外来词,孔子讲的艺,老百姓说的“艺不压身”的艺并不是艺术。

因为名利相关,在现实生活里,被称作“书法家”的大有人在,按照“会写毛笔字,就是书法家”的标准,毫不夸张地说,只要上过学,谁不会写毛笔字?可以说,每个会写汉字的中国人,都懂书法,问题只在程度深浅而已。这样想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也确实是有一些道理的。


书法其实很简单,因为它指的就是毛笔字书写的方法,主要有执笔、用笔、点画、结体、章法、墨法等环节。从古人的角度看来,“识字、书写、读书、作文”是基于汉字的一个完整系统,是一种文化。是的,书法所反应更多的是它背后的文化,比如“师法造化”、“阴阳平衡”、“顺其自然”、“字外求字”等等的传统文化意识,而不仅仅是西方概念的“艺术”和“审美”。如果只是艺术,书法必然变质。


道家讲究“大道至简”,佛家也说“是真佛只道家常”,儒家“知天文、识旱涝”。世上的大道理其实就隐藏在生活的枝稍末节。就像我在学堪舆时,老师说,风水其实很简单,你到一个地方,觉得舒服,想多待一会儿,那风水肯定好。


书者,舒也。舒其形体,舒其心志之谓也。书法即人法。为人处事,知阴守阳,分轻辨重,察圆布方,随曲就伸,岂一日之功耶?

然时移世异,当今之世,尽梅以曲为美之论,不守书法,满口胡言者比比皆是,诚可悲也!


学书之道,贵在不舍。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能吹。在规矩中下苦功夫才是正道。《资治通鉴》中云:夫物速成则疾亡,晚就则善终。朝华之草,夕而零落;松柏之茂,隆寒不衰。是以大雅君子恶速成。


“惟笔软则奇怪生焉”,运笔之时,笔毫总是一曲一挺,时展时聚。东坡说,“方其运也,左右前后,却不免欹倒,及其定也,上下如引绳,此之谓笔正。”笔一离纸,笔头就能恢复挺直齐顺。董其昌所说的“自起自倒,自收自束”,也正是在强调这种由日积月累而形成的“功夫”。


小时候,我问过爷爷,“写字,写到什么程度,才能叫作书法家?”爷爷说,你只管好好写,能被称作“家”的,都是后世人觉得你的字可以学习、可以效法,这种人,几千年了也就那么几个,别追求这个。

在今人这里,书法家,是一种殊荣;可是在古人那里却正好相反。

不用说李白、杜牧、苏东坡了,即使王铎与傅山,都绝对不会同意加在他们身上的“书法家”名号——他们会认为那是一种羞辱——读书人写好字是本分嘛。王铎可能会更乐于被称作是一个诗人,虽然他因为河南口音,作诗经常平仄不分而被讥讽。即使到了齐白石,没上过一天学的他,也认为自己的诗是第一,印是第二,画是第三。


书法艺术的繁荣,是从两汉开始的。两汉书法分为两大表现形式,一为主流系统的汉石刻;一为亚流系统的瓦当玺印文和简帛盟书墨迹。两汉之碑,各出一奇,莫有同者。北书雄丽,南书朴古,体现了"士"、"庶"阶层的不同美学追求。 至于瓦当玺印、简帛盟书则体现了艺术性与实用性的联姻。而今天,有人直接否认书法的实用性,甚至出现了要书法“纯艺术”的观点,在我看来,这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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