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弗受玉(汉简)

书法 / 丝绢纹宣 / 148×36cm / 2019

2019年8月22日发表9,099浏览1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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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描述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内(通“纳”)此以请死也。” 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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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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